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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卷  第114章 老李的突然袭击

陈氏坐了起来,屋外还有迈着大步走来的挨刀男。

真是前有狼后有虎,三人现如今是打心眼里珍惜武器次数。

方永宁发现侧边有一扇窗,便拉着俩人冲过去跳了出去。

堪堪躲过一次围攻,他在心里祈祷着这次不要有屏障,仨人一路跑着出了李府,街上冷冷清清,不见一活物。

好在如他所愿,没有屏障。

有的只是满地的杂草,和坑坑洼洼的道路。

仨人闷头跑,也不管身后鬼怪有没有追来,直到听见‘踏踏踏踏’的脚步声后,方永宁这才回头瞧了一眼。

合乎常理的追来了四只鬼怪,且速度越来越快。

方永宁简短的估摸了一下时间,从这里距离安全屋少说也得五百米,就这么跑下去的话,先不说他俩,就自己这一个腰子的耐力,恐怕半路就得被啃食干净。

但他还是一刻没停的往前跑,待到身后鬼怪距离自己不到十米的时候,王栓子见机使用了最后一次武器。

他背着方永宁,铆足了劲在这10秒钟里冲到了私塾门外七八米距离,时效到期后,方永宁松了口气。

只是回头一看,金戈的情况似乎不太妙,他已经被张德亮抓住了胳膊,下一步应该要下口咬了。

俩人在私塾门口犹豫了下,还是没能做出决定。

是走是留?

正在这时,那金戈似乎也放弃等待救援,直接使出了副武器。

四只鬼怪一愣神,顷刻间被黑色漩涡扭断身子,拉入了虚无中。

而金戈也丢失了一条腿,此刻正从兜里掏出一颗黑药,丢入嘴中,吞了下去。

而方永宁二人也没好意思回安全屋,又小跑了回去,他看了眼面有菜色的金戈。

“你感觉怎么样?”

“还好,麻烦你们了。”说着,他伸出胳膊,被俩人架了起来。

本次逃杀剧情没了鬼怪,回去的路走的也极慢,一是不担心突发情况,二是除了金戈,方永宁也虚的不行,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,好像颧骨就高了一些,脸蛋瘪了许多。

就跟一礼拜没吃饭一样。

回了安全屋,将金戈放在拼好的桌上,昏睡中的刘倩也闻声醒了过来。

一看方永宁的脸色,一圈眼泪顿时挂在眼眶上。

“小哥哥,你怎么了?”

“啊?”方永宁有些不解,直到接着她递过来的镜子一看,这才蹙起了眉头。

也不说话,把镜子还给了刘倩,但从他的脸色就能看出一二。

选择这个阴兵副武器,有点懊恼啊!

回了安全屋简单梳理了一下剧情,方永宁意识到了一个问题。

张德亮在进入李府的那一个时辰里,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,这才导致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动手杀人的。

或许和那男人以及他岳父关系并不大,他觉得下个剧情如果能了解到那日发生的事情,案件大概就能破了。

只是红月却不给他这个机会,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刻,给那李府的大院上了屏障。

他看了眼窗外的红月,与那眼睛对视了片刻,心说这是给自己增加难度呢?

然而红月并未回应他。

安逸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,转眼窗外又升起一轮骄阳。

金戈断了腿,刘倩瞎了眼,自己又少了个肾,只靠栓子的话,有点悬。

犹豫了下,还是在栓子的搀扶下,俩人出了门。

刘倩依旧是背对着他擦眼泪,似乎连一声告别的话都说不出来。

方永宁也没敢多呆,俩人迎着太阳踏上了小路。

一路前进,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,就到了李府,只不过李府看起来像是刚盖不久的新房,外墙的粉刷还没上黄土面儿。

此刻正值中午,俩人被烈日晒得受不了,脖颈湿了一圈,尽量找阴凉地呆着。

这次路上的行人依旧看不到俩人,这也让方永宁心底轻松了不少,毕竟如果穿到了李景还活着的时候,那他见到自己是一定要抓人回去审讯的。

谁让他方永宁骗了他呢!

在树荫下休息了会儿,只见远处忽然走来个身穿白衫的男子,乍一看就是个读书人,温文尔雅的。

此人走到李府门前,伸出折扇,‘唰’的一声展开,然后学着布谷鸟叫了几声,很快门被打开了。

从里屋走出来一个年轻美妇人,她四处打量了一番,见只有面前的男子,便接过折扇,揽着对方的手臂进了屋。

而方永宁和栓子也在这个时候跟了进去,只是看这美妇女有些面生,不像李公子的大太太。

俩人你情我浓,男人挑逗着美妇女的下巴颏,将她翻身压在了身下。

“柳丫头,你家那口子今儿个真不回来了?”

那美妇人娇嗔一声:“他去旧友家参加婚宴了,远着呢,怎么着得后天回来,这两天可就便宜你了。”

那白衫男人嘿嘿一乐,抱着美妇人就是一顿亲。

正到关键时刻,画面一闪,俩人被传送到了山的另一边。

那是隔壁县城,此刻正大张旗鼓的走来一队娇子,放眼看去,都是大红色,不用问,准是来迎接新娘子的。

队伍里敲锣打鼓,每个人都面带笑容,新郎官意气风发,正骑着马跟在娇子旁。

只是在他的身旁,方永宁看到了一个同样年轻的男人,乍一看和李公子到有几分模样。

那新郎官问道:“李兄,昨个我才知道,新娘子并非当地人士,而是你们宣城的一户人家,在这边只是为了谋生,按照女方的要求,需要咱们去宣城接人,所以我们得早些返回,不然天黑可就入不了洞房了。”

对方嘿嘿一笑:“你小子满脑子都在想些什么东西啊?”

“如李兄所想,常言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呐。”

方永宁俩人跟在后面,听俩人对话,这才明白过来。

感情是穿越到了李公子他爹年轻的时候,看那美妇人应该就是他老婆了,这么说的话,李公子就还没出生呢。

栓子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,忙说道:“方哥,我知道了,待会儿回了宣城,这李公子他爹一定会回家的,到时候或许就能抓到奸夫了。”

方永宁想了想:“如果是拍电视剧的话,大概会这么演吧。”

跟着迎亲队走了截,在没得到什么线索后,系统将他二人送到了李府,此刻白光一闪,李公子他爹正着急跑回来。

想着自己新过门的媳妇在家孤独寂寞,忍不住就是一阵心酸。

只是上前推门的时候,发现门里面被上了门闩。

他还一乐,嘀咕道:“我媳妇就是好,知道自己在家不方便,把门给插上了,这点防范意识不错嘛。”

然后便伸手敲门,这可吓坏了屋里的奸夫**。

白衫男子慌忙穿好衣服,按照美妇人的指引,躲进了地窖里,只是被窝里却不小心落下个腰带。

见情夫藏好了,她整理了下凌乱的头发,打开了门。

“娘子……”老李笑盈盈走进来,见自己媳妇胸口的衣襟有些不整,到也没多想,伸手帮她整理了一下。

转身关好门之后,就听美妇人说道:“夫君你怎么提前回来了?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?”

老李搂着媳妇的腰就往家走,边走边说:“这不新媳妇是咱宣城人士嘛,所以二弟带人回来迎亲,我顺便回来看看你,待会儿还得走。”

“奥是这样啊,那你吃饭没?我给你下碗面吧。”

“不用。”老李一把揽住美妇人的腰,翻身压在了床上,却忽然嗅到了一股子陌生香气。

那个年代的读书人,大多都是用淡香味的胭脂水粉的,而且还不留胡子,稍稍出点名气,那追捧的姑娘多的是。

此刻老李一闻这味儿,登时便蹙起了眉头:“娘子你换胭脂了?”

“啊…是啊,早上刚买的胭脂,在外面试涂了一下,结果路上还给丢了。”美妇人脸色有些难看。

老李心有疑惑,但还是没多想,结果一撩被子,一个男人的腰带出现在视线里。

俩人都注意到了腰带,皆是一愣。

老李似乎意识到了什么,却见那美妇人一把抓起腰带,为老李系上:“喏,送你的礼物,惊不惊喜?”

美妇人可谓是见招拆招,搞得老李一阵阵的头大。

往后这事他就埋在了心底,不过与媳妇却是产生了隔阂。

那日之后迎亲队接上了新娘子,老李便跟着走了,晚上闹洞房的时候,满脑子都是今天碰到的衰事。

新郎官看出了他的异样,洞房结束后没有陪新娘子,反而去找老李坐了坐。

这老李呢,就把今天回去撞见的事告诉了对方,俩人一合计,新郎官忽然就说道:“兄弟,我劝你还是来个突袭为好,这种事情如果是真的,传出去只怕会坏了你李家的名声,而且你不是要开酒楼做买卖嘛,到时候真有这档子事,买卖也没法做了,所以有些事情得早些做。”

老李听了新郎官一席话,当即借了一匹马,赶着夜路就回了家。

那美妇人也是心思缜密,夜里并没有让情夫留宿,就怕老李突然回来。

这不,真应了她说的话,老李半夜敲开门,在家里就是一顿找,结果什么也没找到。

无奈只好作罢。

日子如流水,很快方永宁俩人被穿到了一年后。

彼时,美妇人已经诞下了一个胖小子,孩子小看不出个所以然来,随着他一天天长大,老李对他的感情也越来越深。

对于滴血认亲这事,也从来都没敢做过,他也害怕啊。

只是生下孩子后,没过多久,美妇人就消失了,听街坊说,她是跟一个白衫男子私奔了,去了哪里不知道。

往后爷俩硬扛着压力熬了好些年,随着李家的家业越来越大,逐渐的在宣城立住了脚跟。

日子也过的平静如水,只是儿子越来越性情风流,和自己没半点相像之处,而且长相也比自己好看许多,总有一股子温润的感觉,但仔细一瞅又有痞气。

终有一天,老李耐不住性子,还是佯装不经意取了儿子一滴指肚血,着急割破自己手指,往碗水里一滴,并不相融。

老李人当时就懵了,就那么瘫坐在地上半天也没起来。

恰逢此时,儿子抢回来个媳妇,正与那媳妇欢天喜地呢,门外又挤进来一壮汉。

老李一看,这不张德亮嘛。

画面到这里便戛然而止,往后发生了什么,方永宁大概也猜到了,或许,案子差不多能解开了。

俩人正准备往回走呢,红月当头,远处传来嘶吼声。

“跑!”方永宁大喊一声,但鬼怪们却围了上来,追着俩人一路进了树林。

方永宁还有一次武器机会,王栓子已经没了。

似乎回去的路,要更远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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